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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02 杀良冒功

车行闹市,可想而知。

且身居高位,越发珍惜羽毛。董卓勒令一众秦胡匪兵,收拢凶气,径直穿过。与民秋毫无犯,不可恣意妄为。

军令如山。

一众骄兵悍将,各自奉命不提。

“社会(社日集会)”,分“大社(王为群姓立社)”、“国社(诸侯为百姓立社)”、“侯社”(诸侯自立社)”、“置设”(大夫以下群立社)及“里社”。

里社又称民社,与大、国、侯、置,四官社,由官寺主持不同。民社乃由社宰(又称社首、会首等)主持,花费皆由社众共担。此举极大提高了民众的热情,使得社祭越似节庆。

但不可否认,“社”的作用,首当其冲,便是祭祀。时亦有百姓,自发为某人立社。如据《汉书》所载,栾布死后,“齐燕之间皆为立社,号曰‘栾公社’”。《后汉书》亦载,长安人宋登,少传《欧阳尚书》,教授数千人。为汝阴令,政为明能,号称“神父”。死后被汝阴人“配社祀之”。

换言之,时下之“社会”,便是后世之“庙会”。而“公社”,则兼顾寺庙与集会,双重……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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