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这些都还算好的了,到了清代,那就更加不得了,因为清代的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。
像是乾隆时,平阳县令朱铄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,常对犯人施用严刑,对奸情案更不放松。
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,命令衙役把她脱光衣服予以杖责,又让用杖头捅入妓女的**。
朱铄还十分得意地说:“看你还怎么接客!”
也不知是不是心理问题,还是怎样,总之,这朱某十分痛恨妓女,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,但也不得不说,其手段真的是太过狠辣了,令人所不耻。
而且在清朝,像朱铄这样的狠官毒吏比比皆是,所以那是一个十分愚昧昏庸的时代,注定被推翻。
当然,虽说如此,但在古代也有少数官吏在使用笞杖刑罚时,相对来说较能通情达理,稍存宽厚仁慈之心。
据说,宋朝开国功臣曹彬为人仁爱多恕,用刑慎重,他任徐州知府时,有一次一名小吏犯下罪过,立案审理后应该用杖刑,可是过了一年曹彬才对他进行杖责。
属吏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,曹彬说。
“我听人讲过那个吏员……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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