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如果从贵州的具体情况分析的话,早在康熙三十二年(1693年)夏四月,巡抚阎兴邦就上疏请安顺府官庄丁粮,按则征收的奏疏中提到。
“黔地褊小,苗仲十居六七,向不编征;汉民更多寄寓,并无恒产,去来靡定,难编入籍。”
“黔省赋役,旧止万六千六百七十余丁,今已增多二千四百有奇”。
由此可知,当时贵州境内大量人丁、土地,并未纳入流官管辖编征,改土归流的目的即要把土官占有的人丁土地改归流官管辖治理,赋税俱归国库所有。
这样,在中央王朝与土司之间实际上是一次权力的再分配。
为此,朝廷必须“将富强横暴者渐次擒拏,昏庸者渐次改置”,分别铲除不法土司,削弱地方割据势力,取消所谓“化外”之地,把中央王朝的统治强加于所有原来较为自主自由的少数民族地区。
所以在改土归流的过程,必然充满着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,以及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矛盾,在某些情况下,它必然是一场刀光剑影经受“血与火”的洗礼的斗争。
因此雍正时期,清王朝实行……
(ò﹏ò)
抱歉,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~
【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】
请考虑使用〔Chrome 谷歌浏览器〕、〔Safari 苹果浏览器〕或者〔Edge 微软浏览器〕等原生浏览器阅读!
谢谢!!!
铅笔小说 23qb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