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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三十四章 反清者荣,降清者耻,卖国者必诛!

同时,官府通告全城,凡参与此战民众,皆赏银二十两,伤者百两,亡者二百两,即日起至县衙兑付。

另外,亡者家中父母由官府赡养至老,遗孤入江南学堂,由官府供养至成人。

上报朝廷追授徐则恩(里正)为秀水伯。授徐三、刘二根、李小柱等十人“勇士”称号,并特进徐三为秀水县尉(按明制,胥吏无缘为官)。

同时,组建秀水民团,授张新侠(老张头无大名,是吴争临时为他赐名)为民团守备,为从七品武职,负责运河嘉兴段守卫,由嘉兴府直隶属,并拨给粮饷、装备。

吴争亲自为秀水民团授旗时,对张新侠和码头工人说了一句话——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!

为吴争的这一系列动作,私下里,张煌言劝谏过吴争。

在张煌言、马士英二人看来,吴争此举确实属于“大手大脚”了。

二百两,按照现在北伐军的饷银,每月二两,就得服役一百个月,八年多的时间。

这对于寻常江南州县而言,买一座占地一亩的小院,也才三、四十两的年代,无疑是笔巨财。

此例一开,各州县效仿,到……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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