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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一三五 继承之事

母妃安,孩儿离申京百日,叔父今日方许我与母亲联络孩儿一路北上,平安顺遂,半月前,曾因出汗后吹风,感冒了两日,已经全然好了,请母亲勿要担心。

叔父待孩儿极好,一路陪伴,细心呵护,许孩儿骑马、划船、打猎、踢球,一直在身边作陪。孩儿从未有如此欢乐时光。

至北京后,叔父让孩儿化名李稷,加入了少年足球协会,学习踢足球。

初选时,孩儿三次考核皆失利,叔父不许侍卫协助,最后孩儿加入了最差的一支球队,忙碌三十余日,才成为正式球员,却只能担任替补。叔父说,孩儿球技不亚于伙伴,而教练不许孩儿首发,一直到快比赛时,孩儿才得到珍贵机会,后得知,是叔父给了教练三十元钱,孩儿疑惑,此举是否会贿赂,是否有违君子之道,有反帝国之法。

昨日比赛结束,我队只得殿军之位,叔父出钱,请全队吃鱼翅宴,却不见教练,询问方知,有人举报教练受贿,已经学校解职,孩儿怀疑是叔父所为。”

申京的七月,天气还很热,在御书房里,李君华喝着解暑的……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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