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按照朱由检亲手制定的《明国战俘处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规定,所有被明军俘获的敌军被划分为三个类型,分别为:
十恶不赦型,死有余辜型,迷途知返型。
《条例》对三种战俘的划分,是以其杀害多少大明军民为标准,一言以蔽之,杀害明军越多,所受处罚也就越重。
至于镇抚司是如何能够掌握这些俘虏们的真实杀人数,锦衣卫番子们自有他们的手段,除了严刑逼供,以首告无罪做诱惑让俘虏们相互揭发,从而各个击破,也是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。
杀害十人以上的俘虏被归于十恶不赦类型,对于他们的惩处,自然颇具艺术气息。
通常来说,这种人是要被凌迟处死的,当然活埋车裂也是选项之一,至于具体如何行刑,还要看番子们的心情。
除了遭受酷刑折磨,俘虏的五脏六腑以及身上最精华的部分,会在他们活着的时候被取出送往司膳监,制成各种美味佳肴,诸如佛跳墙辣椒炒肉之类供暴君崇祯享用。
那些杀害十人以下,一人之上的战俘,属于死有余辜类型。和十恶不赦型……
(ò﹏ò)
抱歉,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~
【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】
请考虑使用〔Chrome 谷歌浏览器〕、〔Safari 苹果浏览器〕或者〔Edge 微软浏览器〕等原生浏览器阅读!
谢谢!!!
铅笔小说 23qb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