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战的地方是在山上,不管再这么精挑细选的地形,也不管事先再怎么准备,山路也不能和平原相比。
更别说这地方的山路,本来就不是给骑兵交锋用的,地势更是崎岖不平。
在这种特殊的地方,本就以善走闻名,又惯走山路的老贼,其速度短时间内完全可以凌驾于战马之上,哪怕是宝马良驹也很难追得上。
鲁文思在绿林中,就是以善走闻名的好汉。
他的武艺算不上出色,谋略才具亦无足取,在绿林中也只能算是庸才那一档。
之所以能够成为这支队伍里的一员且担任军将,就是靠着自己这身飞毛腿的本事。
他这身本领半是家传半是天生,算是天赋异禀那种。
如果不计后果全力施为,哪怕在旷野上速度也能超过奔马。
当然这样长跑一次的代价,就是得歇个五、六天才能完全恢复。
即便如此,这也是一门了不得的本事。
如果没有这手绝技,鲁文思早就死在官兵的围剿之中,哪里能活到现在?
此时此刻的鲁文思已经发挥到了极限,只觉得周身血液在这一刻都燃烧了起来。
脚下腾云耳畔生风……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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