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尸体清理出来,等候多时的仵作听从朱智的吩咐,从头开始验起,直到脚后,一点都不放过。由于火烧的太剧烈,尸体几乎没有了人形,加上天寒,冻缩的硬如石头,太过复杂的验尸做不了,只能从表面上察看死因和伤痕。
“……死者俯卧,口中有灰,系火烧致死,具体时辰不详。左额角有一处刃伤,胸前有四五处刃伤,尤以胸前贯穿一处为致命。皆纵向,深入骨,长四寸许,宽一寸许,伤口间凹,外溢,疑利剑所为。地面坚硬,未见凶手痕迹,血障分布多处,颜、胸、腹下和四肢前侧,皲裂四开,可知尸体未曾移动……”
仵作这一行在秦时叫令吏,验尸的程序为封诊式,“封”即查封,“诊”是勘查,“式”就是司法规范。验完之后还要写爰书,也就是验尸报告,报告的格式和内容都有具体要求,可不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。比如这个地面坚硬,未见凶手痕迹,不单烧死案如此写,吊死案也是如此,只要不是溺死水中,发生在地面上的案子,都要有这个句式。
鉴于验尸理论和检验……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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