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哥华的冬季是慵懒的,白天的时间很短。
而且,这座城市就像它的名字一样,不温不火。
刚到温哥华的时候,林晓光在印小添的陪同下,也去市区闲逛了一圈,林晓光心里就暗自嘀咕,这里似乎不像欧洲城市那般精致,也没有大都会的繁华。
但这座加拿大第三大城市却常年被评为“全球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”,如果林晓光有时间去仔细探究一番,他就会发现,这些荣誉并非浪得虚名。
由于天气舒适,温哥华人还特别热爱户外运动,各式各样的水上和陆上运动贯穿全年,随处可见人们骑着海上自行车,划着皮划艇,或乘坐快艇在港口里消磨时光,运气好的话,还能遇见突然从海里冒出脑袋的海豹。
只不过,林晓光有工作在身,这次主要是和孙丽、印小天他们来温哥华拍戏的,而不是到这里观光旅游。
所以,林晓光并没有太多的闲暇时间瞎逛。
很快,二十五天的时间过去了,《一米阳光》剧组在温哥华的戏份全部拍摄完毕。
回国之后,没有经过多余的调整,林晓光和孙丽又迅速投入……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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