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镜中的男人看上去颇为成熟老练。
端详了一下梳得整整齐齐还打了摩丝的头发。型儿还不错。
他偷偷笑着将手镜向下移了一截。没问题,鼻毛都剪干净了,胡子也剃光了。虽然原本就没有多浓密,毕竟也算是半个鱼类——才怪呀白痴。把手放在嘴巴前哈出一口气马上闻一闻。超清爽的嘞,完全就是一股薄荷味。
衣服也很给劲儿。这可是那个最近正是火热的品牌、艾菲鲁姆那的修身款正装,真是潇洒得一塌糊涂,再配上比卢玛裁剪精良的衬衫,还选了一条沉静的深紫与金色相间的领带。手表虽然略显花哨,但毕竟是马克斯德·比利的高端产品,至于鞋子当然得是马克赛尔·布朗。这一身委婉地表达着虽关注流行趋势、却又不与那些随波逐流的狂蜂浪蝶同流合污的高雅气度。香水则是以清爽为主、略微带有一丝香气的爱尔凡·德·芬瑟。据相关杂志记载,这款香水是库拉那得欢乐街三千名女性投票选出的好感度第一位。强!无敌!连自己都要陶醉了呀,真的。
到底是该故意悠然地稍稍……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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